多年纠纷终得和解,海南海药所持海口制药5.62亿元股权获解冻
(原标题:多年纠纷终得和解,海南海药所持海口制药5.62亿元股权获解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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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(000566.SZ,下称“海南海药”)与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兴业财富”)多年的经济纠纷正在得到解决。
2025年1月15日,海南海药发布公告称,该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《执行裁定书》,解除对公司持有的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(下称“海口制药”)出资额为5.62亿元(出资占比为100%)股权的冻结措施。同时,该公司因本案诉讼事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亦已全部解除冻结。
公开信息显示,海南海药、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烽康基金”)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《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之有限合伙协议》,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下称“盐城烽康”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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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业财富根据双方签订的《远期受让合同》,要求海南海药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其所持的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.93亿元,并支付溢价款(按7.2%年利率计算)。但由于双方对远期受让合同效力存在争议,兴业财富提起诉讼,海南海药因此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及证据材料,双方开始打官司。
2023年12月,海南海药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,判决其应向原告兴业财富支付转让基本价款、溢价款共计人民币2.08亿元,以及该案涉及的违约金、律师费、案件受理费等。
海南海药对一审判决不服,并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2024年6月28日,海南海药的上诉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,维持原判。
其后,2024年10月15日,海南海药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、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海南银行”)转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,海南海药持有的海南银行1.50亿股股份、持有的海口制药出资额为5.62亿元的股权均被上海金融法院冻结;与此同时,海南海药部分非主要银行账户亦因该诉讼事项被冻结。
海南海药后经与兴业财富反复沟通,最终双方在2024年12月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。根据和解协议,海南海药将在三年内向兴业财富偿还2.37亿元,分三期执行,第一期于2024年12月20日前支付0.70亿元、第二期于2025年12月20日前支付0.60亿元、第三期于2026年12月20日前支付1.07亿元;兴业财富则应该在海南海药支付第一期款项后,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解除对海南海药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,该等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持有的股权、不动产(如有)、银行账户等财产的查封、冻结。
根据1月15日的公告,海南海药持有的海口制药出资额为5.62亿元的股权以及因本案诉讼事项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。但公告并未提及此前已被冻结的海南银行1.50亿股股份的情况。
1月15日,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海南海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咨询。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,公司的第一期款项已经完成支付,海南银行1.50亿股股份的解冻手续正在办理当中,“公司与兴业财富签署的《执行和解协议》正常履行中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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