皖仪科技: 关于自愿披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
admin
2024年0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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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88600 证券简称: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:2024-003
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自愿披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
进展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,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
司”)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,644,620 股,占公司总股本
/股,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3,322,739.47 元(不含印花税、交易佣金等费用)。
一、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
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
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
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,回购股份在未
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,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
股票的公司债券。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.45 元/股(含本数),回购资金
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,5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。回购公
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。具体内容
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
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36)和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
书》(公告编号:2023-038)。
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,回购
股份资金总额由“不低于人民币 2,5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”
调整为“不低于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10,000 万元(含)”。
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
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
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
告书》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。除上述调整外,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
容未发生实质变化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
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》(公告编
号:2023-044)和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(修订
稿)》(公告编号:2023-045)。
二、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
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公司回购
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:
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,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
花税、交易佣金等费用)。
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。
三、其他事项
公司将严格按照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
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修订)》等相关规定及
公司回购股份方案,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,
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
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
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自愿披露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
进展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,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
司”)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,644,620 股,占公司总股本
/股,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3,322,739.47 元(不含印花税、交易佣金等费用)。
一、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
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
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
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,回购股份在未
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,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
股票的公司债券。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.45 元/股(含本数),回购资金
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,5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。回购公
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。具体内容
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
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》
(公告编号:2023-036)和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
书》(公告编号:2023-038)。
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
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,回购
股份资金总额由“不低于人民币 2,5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”
调整为“不低于人民币 5,000 万元(含),不超过人民币 10,000 万元(含)”。
公司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
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
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相应调整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
告书》的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。除上述调整外,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
容未发生实质变化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
网站(www.sse.com.cn)披露的《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》(公告编
号:2023-044)和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(修订
稿)》(公告编号:2023-045)。
二、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
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修订)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公司回购
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:
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,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
花税、交易佣金等费用)。
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。
三、其他事项
公司将严格按照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(2023 年修订)》《上海证券交易
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——回购股份(2023 年修订)》等相关规定及
公司回购股份方案,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,
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
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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