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票未及时披露,华达科技及有关责任人遭监管警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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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0日,上交所发布公告,对华达科技(603358)、控股股东暨时任董事长等人予以监管警示。
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《关于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陈竞宏、齐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及相关公司公告查明的事实,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的控股股东陈竞宏在2022年1月11日至7月28日期间,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,556,4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1.0378%。陈竞宏于8月1日通知公司股票减持情况,公司直至8月12日才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情况。
陈竞宏作为公司持股5%以上的股东及时任董事长,在自身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%后,未及时通知公司并督促及时公告,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《董事(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声明及承诺书》中作出的承诺。公司在收到持股5%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通知后,未及时披露其权益变动情况,违反了有关规定。时任董事会秘书齐靖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,未能勤勉尽责,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,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在《董事(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)声明及承诺书》中作出的承诺。
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,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:对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控股股东暨时任董事长陈竞宏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齐靖予以监管警示。
二级市场上,截至1月19日收盘,华达科技涨0.22%,报22.50元/股。
来源:读创财经
审读:谭录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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